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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鼓儿词为

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沁水鼓儿词为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沁水鼓儿词是传统曲艺艺术表演的一种形式,它大约产生于明末清初,流行于清代,盛行于民国初年到20世纪50年代,2000年沁水鼓儿词的全部内容纳入《中国曲艺志山西卷》一书。
  沁水鼓儿词属曲艺类,以说唱艺术为主,它的说唱板式分为四种,即“流水板”、“一横板”、“二横板”、“三横板”。最早是一人自打自唱,伴奏乐器只用小鼓和挎板。清末至民国年间沁水鼓儿词的伴奏乐器开始增加弦乐、打击乐,创造了一人多用的新的表演方式。60年代,伴奏乐器又增添了一“京胡”、“二胡”、“板胡”、“低胡”、“唢呐”等民族乐器。
  沁水鼓儿词的艺人表演道具是“醒木”(也称“惊堂木”)、“鼓箭”、“简板”。
  沁水鼓儿词的说唱曲目大多以传统古书的曲目为主,主要有《包公传》、《烈女传》、《五女兴唐传》、《回文屏》、《汗巾记》、《五猪孝母》、《十八女行孝》、《王祥卧冰》等。从1941年起为配合革命工作需要,后有名艺人曾编写时代曲目,主要有《智取华山》、《送公粮》、《王大娘养鸡》、《周小卷巧治胡不安》、《安家》等。
  由于“沁水鼓儿词”的道白和说唱语言有一定的局限性,很难扩大市场范围,而且“鼓儿词”说唱艺术大多是盲艺人,他们对“鼓儿词”的创新和再生有极大的困难。多少年来,他们不仅无创新,就对原来的唱腔、板式等也逐渐削减,再就是受现代艺术的冲击,逐渐-退出市场,呈现出了无队伍局面,造成使“鼓儿词”将要失传的状态。  (暂无图片,欢迎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