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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权小花戏为

左权小花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左权小花戏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左权小花戏是产生于山西省左权县,流布于左权县及其附近的榆社、和顺部分地区的一种汉族歌舞小戏。其风格为:一步三颠膝要颤,上下起伏似波澜,轻盈灵巧扭摆甩,拧身转体臂划圆,欢抖彩扇如蝶舞,神韵要随意境迁。
  左权小花戏(即“文社火”)当起源于明初或宋、元之间,形成于清代,在清末盛行于辽县境内。抗战时期,“文社火”的称谓逐步由“小花戏”取代,辽县易名左权县后,“小花戏”称为“左权小花戏”。左权县也因此被评为“全国民间艺术之乡”。
  小花戏的起源,迄今未找到有据的文字记载,因此,只能从以下几个方面提供一些考证资料。
  旧《辽州志》载:每逢元宵佳节,街巷门首均张灯垒火;晚上,村中男女在“社火”前导下,集队而行,走遍大街小巷,名曰“走百病”,有消灾祈福之意。
  明正德年间(1506-1521)的志书在风俗栏目内均书有“社火”一段文字;以后明万历,清康熙、雍正、光绪及民国诸版也这样记载。由此可见,民间“社火”的产生与形成当不晚于明初或更早的宋、元之间。
  明末清初,一些村寨“社火”已有二十余个传统节目。从这一点看,“社火”的形成当有一个相当长的演变过程。
  1940年,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曾组织人员对辽县社会做了为期一年的调查,其中关于文化方面的报告说:“1937年前,民间结社普遍存在于城乡,有一村一社的,也有一村数社的。每到元宵节由社首率村民上庙烧香,并组织文、武社火到庙前演出,尔后活动于街头。”这段资料一方面延续了历代志书关于“社火”的记载,另一方面指明了“社火”是由“文社火”和“武社火”两部分组成的。
  据民间老艺人王长江(孔家庄村人,生于1909年)讲,孔家庄在辽县闹“社火”是出了名的,他从小就在村里扮“社火”,每年演一正月。那时演的节目主要是《瞌睡多》《怀孩》《游花园》《伎 女告状》《铲菜》等,流传的有二十几个,角色分生、旦、丑,都由男孩子扮演,人手彩扇一把,有扭有唱。县内其他几位老艺人的回忆与上述大致相同。
  小花戏研究资料表明,1937年抗战开始时,“小花戏”仍称为“文社火”,保留着有戏剧情节的多本小剧目,除前面讲述的几个外,另有《大娘呀》、《二婶婶》、《拐带》、《送小姨》、《看觅汉》、《旦哥》等,角色分生、旦、丑,着戏装,基本舞步和扇法各二三十种,主要道具是彩扇、彩绸等。
  综上所述,“小花戏”(即“文社火”)当起源于明初或宋、元之间,形成于清代,在清末盛行于辽县境内。抗战时期,“文社火”的称谓逐步由“小花戏”取代,辽县易名左权县后,“小花戏”称为“左权小花戏”。
  2014年11月11日,左权小花戏成功申报为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