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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灯秧歌为

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灯秧歌为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地灯秧歌是一种古老的民间社火,一般在夜间表演,流传于汾西县9个乡镇(社区)、100多个行政村,盛行于勍香镇、对竹镇、佃坪乡以及刘家庄、西村等地。地灯秧歌旧时称古秧歌,表演时常同地灯(亦称“九如意”、“九曲阵”)一起进行表演,所以也称“地灯秧歌”或“摆灯”。地灯秧歌表演多在农历正月十九至二十七之间进行,传统摆灯必须摆三年,每年三天。地灯秧歌表演队一般由11人组成,主演者7人,其中1人扮秧歌头,亦称“伞头”,1人扮卖弦老汉,1人扮卖菜婆婆,1人扮腰鼓手,2人扮媳妇,1人扮跟秧歌的小女子,另4人为乐队。表演过程大体可分为打场子、走唱说唱、顶四门、拉花等四个程式,先由伞头率演员走大圈、打场子,接着由演员说唱表演,唱词多为即兴之作,内容丰富多彩。歌唱形式有独唱、领唱、说唱、二人对唱、三人对唱等。走场说唱之后,由腰鼓手和两个媳妇在场四角表演四次相同的动作组合,称为“顶四门”。表演结束后,由秧歌队带头,众村民跟随,由“地灯”入口走进去,游地灯;游完后还要挨家挨户表演,三天内表演完毕,每到一家均受到主人热情款待。

  信息来源:山西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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