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中国特产> 山西省> 临汾市> 霍州特产

霍州用水习俗为

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霍州用水习俗为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山西是华北地区的缺水省份,在长期干旱少雨人畜饮水困难的压力下,地处霍州陶唐峪乡和洪洞一带的村社组织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创造出一种独特的民间水利管理机制和模式——不灌而治水利习俗。不灌而治水利习俗涉及两个县(市)3个乡(镇)5个村庄,当地人俗称“四社五村”,具体包括仇池社、李庄社、义旺社、杏沟社和孔涧村(属义旺社),并留有水利制度的成文标识——水利簿(分水规、社首谱、神谱、香首谱)。据清嘉庆十五年(1810)三月四社公议照旧合抄水册记载:“霍山之下,古有青條二峪各有源泉流至峪0 会一处。虽不能灌溉地亩,亦可全活人民。二邑四社因设龙君神祠诸村轮流祭赛。自汉、晋、唐、宋以来,旧有水例。”水利簿明确地规定了管理水利工程的社首集团,村社取水合法许可权和公共利益,提出了节约用水的具体措施和对违规用水的制裁办法,还对”四社五村”的祭祀时间、祭祀用品、祭祀仪式、各社水日、维修工程、交水时辰、违规处置等都做了规定。
  不灌而治的水利在某种程度上更强调水的非物质性,水成为一种权力、资本、道德的象征,为了有效的控制和分配有限的水资源,人们建立了一套在干旱地区团结生存的可持续经验。不灌而治的个案比较特殊,它的缺水运作不等于华北广大乡村社会的普遍情况,但它的存在,能够提示学者认识华北水利的多元模式,同时对华北其他缺水地区寻找适合自己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对中国社会在现代化转型中合理地保护和利用水资源,对广大中国城乡合理的安排现实用水生活,也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信息来源:山西省政府办公厅

  (暂无图片,欢迎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