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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目连戏为

石台目连戏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石台目连戏为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石台目连戏是指明代祁门清溪郑之珍根据当时社会流行的杂剧、变文、传说的目连戏基础上,借以目连救母的故事,于1579年间在石台秋浦之剡溪(今石台大演新农)编撰的《新编目连救母劝善戏文》(简称《劝善戏文》)。该戏上、中、下三卷104折。戏文中所写的各种地名、方言、民俗习惯、故事和传说均在当地广为流传,如《王婆骂鸡》、《尼姑下山》、《行路施金》等。所以郑本目连戏在石台的演出,受到广泛喜爱,剡溪一带纷纷建立目连戏戏班,有剡溪唐家班(后改为同乐班)、高田班、红和班等。目连戏在石台可以演出三天三夜、四天四夜、五天五夜、七天七夜等数个独立成章且又相互连贯单本戏曲,白天唱“平台”,晚上打“目连”,从天上演到地狱中,兼以各种玩、杂、耍表演,道具除服装外全部为实物。唱腔以高腔为主,音乐表现形式为明代中叶的弋阳腔,“一人启齿,众人相帮,不托管弦,锣、鼓助节”,且有着严格的演出规矩的特殊传承方式,具有诡异的演出风格和浓厚的地方色彩,自明未至解放前夕演出一直长盛不衰。

  郑之珍 (1518~1595)  郑之珍,字汝席,号高石,明万历补邑庠生。后来祁门县文化部门,在渚口乡清溪村发现了郑之珍夫妇合葬墓及《清溪郑氏族谱》,确认他为祁门县渚口乡清溪人。郑之珍在《新编目连戏救母劝善戏文》序中自述:“幼学夫子而志春秋,惜文不趋时,而学不获遂,于是萎念于翰场,而 游心于方外。 明代诸生,笃信佛教,一生宣扬佛理,劝人为善,以正社会风气,1579年在变文的基础上,撰写《新编目连救母劝善戏文》,分上、中、下3......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