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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特色湘剧为

涟源特色湘剧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涟源特色湘剧为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湘剧的一脉流行于湖南省娄底市的涟源一带,被称为有“涟源特色”的湘剧。涟源特色湘剧主要流传于娄底市的娄星区、双峰、涟源、冷水江、新化,邵阳市的新邵及毗邻的益阳市安化、湘潭市湘乡、长沙市宁乡等县市。2008年,涟源特色湘剧被确定为湖南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
  据相关文献记载,清康熙三年(1664年)就有湘剧班社在涟源及湘中一带的神王殿、关帝庙、水府庙、祠堂等场所及大户人家的喜庆聚会上演出。嘉庆、道光年间,原安化常安乡(现涟源桥头河)车田廖家的廖光台、邱泰山等人,组建湘剧班社“国庆班”在桥头河、蓝田、娄底、杨家滩等地演出,兼传艺带徒,使班社不断发展。道光六年(1826年),两江总督陶澍在天符庙观看“国庆班”廖光台的演出,观后亲笔题赠“高唱入云”四字匾额。到同治、光绪年间,班社增加到十多个,当时较著名的有“湘华班”“庆华班”。民国期间有“春和”“春台”“庆升”“楚华”等班社。一直坚持演出到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演出地域也扩展到宁乡、湘乡、安化、邵阳、益阳等地。
  湘剧艺术在涟源的300多年传承中,出现了大批技艺精湛的老艺人,如廖光台(花脸)、蒋永兰(旦)、李桂林(丑)、李保民(靠把)、张小楼(生)、金竹笙(鼓师兼演员)、邱泰山、吴石生、贺桂复、李清辉、童晓阳、吴甫田、梁永莲等,代代相传,不断完善,不断发展。
  涟源特色湘剧是一门综合性艺术,它包括文学剧本、导演表演艺术、唱腔音乐、乐器演奏及服装、道具、灯光、音响、人物脸谱、舞台美术。由演员、演奏员及舞台工作人员相互配合,相互协作,通过舞台演出形式,体现出故事全貌。其中演员的功底(唱、做、念、打)是其核心部分,曾有“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的说法。它继承了传统湘剧的四大声腔,但在创作过程中融入梅山山歌的韵味曲调,使其更具湘中一带的生活气息。
  涟源特色湘剧剧目大都是歌颂正义、宣扬正气、鞭笞1、针砭时弊的;故事起伏波折,表演别具一格;台词高雅、严谨、幽默诙谐、含蓄隽永。唱腔融入梅山山歌音乐元素后,演唱更为高亢清亮,悦耳动听,特别在新剧目创作上以本土题材为主,讴歌时代先进人物,既可使观众受到正面教育,又能得到艺术享受,可谓一举两得。
  涟源特色湘剧的伴奏乐器有大鼓、堂鼓、梆鼓、大锣、小锣、大钹、小钹、京胡、高胡、电子琴、琵琶、扬琴、大小唢呐、笛子、二胡等。还有各种服装、袍套靴帽,以及剧中所需各种道具、舞台灯光音响及流动演出车等。
  涟源特色湘剧源远流长,这株艺术奇葩,在湘中及其周边地域活跃了几百年。从清代至民国,直到新中国成立初期,都是这一地域的民众仅有的精神食粮,影响极其深远。
  2008年,涟源特色湘剧被确定为湖南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涟源市湘剧院为该项目的保护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