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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地秧歌为

昌黎地秧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昌黎地秧歌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昌黎地秧歌是河北省最具代表性的民间舞种之一,分布在河北省昌黎、卢龙、抚宁、乐亭、滦县等地。它最早产生于元代,一直流传至今。
  昌黎地秧歌从形式到内容都有鲜明的个性。它形式上分为排街秧歌和场子秧歌两种,内容上除“平秧歌”无固定情节外,大多是“秧歌出子”。昌黎地秧歌的行当分为“妞”、“丑”、“”、“公子”几种,表演各具特色。昌黎地秧歌产生之初,各行当均由男性扮演。在角色、结构、服饰上受蒙古族文化影响,现在地秧歌中“丑”角所戴的“缨子帽”就是从蒙古族服饰发展而来的。昌黎地秧歌与当地的民间歌舞、小戏有密切联系,表现形式活泼、内容丰富,呈现出角色化、行当化的艺术特征,能深刻地表现人物的性格和情感,丰富细腻地表达动作意图,这在民间舞蹈中显得十分突出。昌黎地秧歌中著名的秧歌小戏有《扑蝴蝶》、《锯缸》、《王二小赶脚》、《傻柱子接媳妇》、《跑驴》等。昌黎地秧歌的舞蹈强调身体各部位的相互配合,肩、胯、膝、腕扭动灵活,表现诙谐有趣。以著名民间艺人周国宝为代表的周派、张谦为代表的张派、卢凤春为代表的卢派等几种地秧歌的风格流派各具魅力,家喻户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昌黎地秧歌节目《跑驴》参加了世界青年联欢节,获得银奖。1996年,昌黎县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
  昌黎地秧歌是一种体现农民生活情趣、舞蹈风格鲜明独特的秧歌形式,它反映了农业社会、农村生活的部分特征和农民乐观诙谐的精神风貌。但由于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艺人高龄化等原因,昌黎地秧歌的传承面临着严峻形势,亟待抢救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