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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舒兰大米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舒兰大米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舒兰,满语“果实”之意,舒兰这个名字最早是一个驿站,在今舒兰市溪河镇北1.5公里,驿站设立在清康熙年间,并封为清王朝皇封的风水宝地。舒兰境内的鳇鱼、东珠、人参等贡品就是通过这条驿路一站一站地传送到京城的。清代康熙九年,康熙带领御林军经过此地,下令安营备膳,这时一阵清风带有米香味飘过来,皇帝命御厨品后献上,康熙品偿后龙心大日:“此米真乃贡米也”。 清代封禁时,舒兰虽山高林密,物产富饶,却只能作为皇室贡品基地。尤其水稻的种植更是具有悠久的历史,并具有丰富的栽培经验。 新中国成立以来,昔日的“皇封贡地”、“果实”故里成为今日名优稻米之乡。
  特定品质
  产品洁净,米粒晶莹剔透,自然清香,软滑爽口,营养丰富
  地域范围
  舒兰市全市属半山区,地势由西向东逐渐升高,东部山区属长白山系张广才岭支脉,中部为丘陵区,西部沿江属松嫩平原过度地带。东部山区地带占全市面积50%,中部丘陵地带占全市面积40%,西部平原地带占全市面积10%,海拔高度在170米。全市东西长105千米,南北宽为95千米,总面积为4558平方千米。东部与黑龙江省五常市接壤;南与蛟河市为邻;东南与吉林市龙潭区交界;西以松花江为界与九台市相望; 北与榆树市毗邻。舒兰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包括环城街道、吉舒街道、白旗镇、法特镇、溪河镇、亮甲山乡、朝阳镇、莲花乡、天德乡、水曲柳镇、平安镇、金马镇、七里乡、开原乡、新安乡、上营镇、小城镇等17个乡镇(街)161个行政村。保护范围位于北纬43°51″至41°38″,东径126°24′至127°45′之间。区域生长面积4.4万公顷,产量38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