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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白猪为

汉中白猪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汉中白猪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汉中白猪产于陕西省汉中地区。汉中盆地位于北亚热带,气候温暖,雨量充沛,土壤肥沃,农业发达。主要作物有水稻、小麦、玉米、甘薯、油菜等,农副产品丰富,青绿饲料常年种植,四季不断青,为育成汉白猪供良好的饲料条件。
  【地理分布】
  汉中白猪简称汉白猪,主要分布于汉中市、汉中县、勉县、南郑、城固、洋县、西乡、宁强、镇巴、留坝等市、县。
  【品种特征】
  汉中白猪体质结实,结构匀称。头长适中,面侧微凹,耳中等大小、向上、向外伸展。背腰平直,腿臀丰满度中等。四肢结实。被毛全白。有效012枚以上。为脂肉兼用型。
  【品种性能】
  汉中白猪成年公猪体重213.29±2.88公斤,体长155.41±8.9厘米,胸围146.20±6.9厘米,成年母猪相应为:166.82±28.4公斤,144.48±8.5厘米和73.00±6.6厘米。汉中白猪经过长期培育,具有适应性强、生长较快、胴体品质好等特点。但腿臀不够丰满,瘦肉率不够高,系部软弱。
  地域范围
  汉中白猪产地范围包括陕西省汉中市十一县区,所辖234个乡镇。东径105°30′-108°24′,北纬32°15′33°-56′。海拔高度山地平均2000m,盆地平均500m。位于中国版图的地理中心,北通关中,南达川渝,西出甘陇,东连荆襄,素有“西北小江南”之美称。总生产规模301.16万头。
  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1)土壤地貌情况:汉中位于陕西西南部,四周群山环抱,地势南北高而中间低,北为秦岭山地,南为巴山山地,中间是汉江上游谷地平原,汉江流域有大小盆地、平坝十多个。海拔在3000m以上的高山占全市总面积的1.81%,3000-1200m的中山占56.01%,低山、丘陵占35.84%,平原占6.34%。土质有潮土、淤土、水稻土、黄棕壤、棕壤、暗棕壤6类,pH值6.5,中性偏酸,土壤肥沃,农业、畜牧业发达。
  (2)水文情况:号称“小江南”的汉中,以江河纵横,水量丰盈为其特点。全市有汉江、嘉陵江两大水系,流域面积27071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14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31.75亿立方米,水质优良。
  (3)气候情况:汉中市地处秦岭、巴山之间,位于中国南北气候交汇带,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大区秦巴气候区,境内气候温和,极端最高气温35℃,极端最低气温-5℃,年平均气温14.3℃;平均湿度77%;无霜期260天左
  右;年平均日照1700-1800小时;年平均降水量800-900mm,雨量充沛,植被丰富;平均风速1-2m/秒。气候差异较小,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湿润。
  (4)人文历史情况:全市森林覆盖率51.2%,植被覆盖率56%;有耕地25.07万公顷,占总面积的9.2%,在耕地中水田11万公顷,旱地14.7万公顷,水田和水浇地占总耕地面积的45.1%;改良草场6667公顷,人工草场1333公顷。汉中盆地盛产水稻、玉米、油菜和薯类,常年种植面积达30多万公顷,青绿饲料种植面积1600公顷,农副产品和饲草资源极为丰富。是陕西省重要的生猪生产基地,年出栏占全省的19.6%。优越的饲料资源为汉中白猪的形成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当地群众素有制作腊肉的习惯,也促使人们进行品种选育,从而培育出了皮薄肉嫩,风味良好而瘦肉率适中的地方优良品种—汉中白猪。
  生产技术要求
  (1)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养殖基地必须选择在生态环境良好、无或不直接受工业“三废”及农业、城镇生活、医疗废弃物污染的生产区域。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避开水源防护区、风景名胜区、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地区,符合环境保护、兽医防疫要求,场区布局合理,生产区和生活区严格分开。与水源有关的地方病高发区,不能选作生猪的生产及产品的加工地。应设置防止渗漏、径流、飞扬且具一定容量的专用储存设备和场所,设有污水处理设施,粪便、病死猪及其产品、排放出的生产废水的处理应符
  合国家规定要求。实行生态化养殖,标准化生产。
  (2)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以汉白猪为母本,杜洛克、长白、大约克等瘦肉型良种猪为终端父本,采用常规繁育与现代生物技术相结合。推广汉中白猪纯种母猪和二元杂交母猪以及三元杂交商品育肥猪。二元杂交组合中,以长×汉最好,次之杜×汉及约×汉;三元杂交组合中,以杜(长×汉)最好,次之为杜(约×汉)组和长(杜×汉)组。
  (3)生产过程管理,包括农业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规定:引种必须从取得省级畜牧主管部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引进,
  运输时对运载工具和饲养用具等必须进行清扫、洗刷和消毒。引进的种猪须隔离观察15-30天,经检查确定为健康无病后,方可供繁殖、生产使用。按性别、年龄、体重及不同生理生产阶段,进行分群管理、分段饲养,喂给营养均衡,满足各生产阶段营养需要的配合饲料,保证其生产潜力充分发挥,饲料中不应添加国家严禁使用饲料添加剂和药物。根据猪种特点、生产性能及生产规模确定繁殖节律,商品猪生产实行连续、均衡和全进全出的工艺流程。保育期抓好仔猪旺食期的饲养,促进生长发育,初生仔猪应作好防疫注射、补铁、补硒等工作。商品肉猪分别进行科学的饲养管理,注意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
  (4)产品收获、屠宰、捕捞及产后处理的规定:商品肉猪上市体重在90kg,胴体瘦肉率达56%以上;饲料药物添加剂和兽药的使用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休药期;推行种猪氟烷基因等与肉质有关的测定工作,及时淘汰不合格种猪。选择优质饲料,防止产生黄膘肉。防止白肌肉,注意在饲料中添加维生素E和硒元素。生猪屠宰按“屠宰加工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畜
  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规定进行,屠宰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按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执行。
  (5)生产记录要求:根据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生猪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生猪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猪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生猪养殖代码。
  产品典型品质特性特征和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1)外在感官特征:汉中白猪体型中等,体质结实,结构匀称。被毛全白,头大小适中,耳中等大小、前冲,体躯中等长,背腰平直,腿臂丰满度适中。
  (2)内在品质指标:瘦肉率55%-65%,皮薄肉嫩,风味佳,肉色正常,大理石纹分布适量。pH值6.17,保水力85%。
  (3)安全要求:汉中白猪生产执行一下规范和标准。
  NY5029 无公害食品猪肉;
  NY5027 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NY5030 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5032 无公害食品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GB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NY5033 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管理准则;
  NY/T5339 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包装标识等相关规定
  汉中白猪胴体瘦肉率中等偏上(55%-65%),分级为一级58%-65%,二级
  55%-57%。包装上注明“汉中白猪”农产品地理标志字样。成品分割肉包装为25Kg/箱和10Kg/箱。储藏、运输等按规定用冷藏设备保存、运输、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