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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布查尔大米为

察布查尔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察布查尔大米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察布查尔大米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近日,“察布查尔大米”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批准注册;察布查尔县收到“察布查尔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证, “察布查尔大米”的注册实现了察布查尔县乃至伊犁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零突破。
  “察布查尔大米”有悠久的种植历史和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有贡米和军粮之美称。2009年以来,察布查尔县按照“注册一件商标,带动一方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思路,把申报“察布查尔大米”地理标志商标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重点来抓。并将此项工作贯穿始终,不断的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水稻产业,有效促进了商标富农工作的落实。
  一是加大新品种引进力度。2010---2012年引进百余个水稻新品种进行试验示范,其中2011年从28个水稻新品种试验示范中筛选出4个高产优质的品种进行示范和推广;2012年从黑龙江、吉林、辽宁、宁夏、甘肃和自治区农科院等地引进水稻新品种65个,4月16日育秧工作已结束。
  二是广泛宣传。以“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固定宣传节点,以电子显示屏为经常宣传平台,以察布查尔电台、电视台、察布查尔报等新闻媒体为主要宣传阵地,扎实开展了商标宣传工作。并举办了察布查尔县农产品展览会,展览会汇集全县30多家企业参加,展出20多种农产品。
  三是出台优惠政策,大力扶持有机稻米产业发展。实行保底价收购、良种、有机肥、人工拔草、有机水稻基地和产品认证五大补贴政策,用以鼓励广大稻农促进有机水稻发展的积极性,确保2012年全县2830亩察布查尔有机大米的顺利生产;实现自治县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察布查尔大米
  地域范围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部,素有新疆“塞外江南”的伊犁河谷盆地伊犁河南岸和中天山西端。察布查尔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包括纳达齐牛录乡:察布查尔县境内的托布中心、良繁场、坎乡;纳达齐牛录村、布占村、良繁场一连等11个乡镇(场、中心)、40个村(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位于北纬43°17′—43°57′,东经80°31′—81°43′,东与巩留县接壤,南与特克斯县、昭苏县接壤,西与哈萨克斯坦国接壤,北与伊宁市、霍城县、伊宁县隔河相望。保护面积1.3万公顷,年产量11.7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