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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甜橙为

萝岗甜橙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萝岗甜橙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岭南佳果最负盛名的萝岗甜橙,价格为全省各种水果之最。
  据史料记载,萝岗地区早在明清时期就开始种植甜橙,据《番禺县志·同治卷》记载:“番禺鹿步都自小坑、火村至萝岗,三四十里,多以花果为业,每亩一田,种柑桔四、五十株,粪以服土,沟水周之,采山中大蚁置其上以辟虫,经三四岁,桔一株半斛(约50—60市斤),柑半之,熟时黄实离离。”。至民国时期规模达到3000多亩。由于小环境的不同,萝岗甜橙相比其他地区的甜橙,具有“特而专、精而美”的特殊品质,不仅色彩鲜润、大小适中,而且甘甜多汁、清新爽口,耐贮藏,尤其是带有独特的桂花香味和蜜味,非常适合广东人的口味。上世纪八十年代,萝岗甜橙在穗港澳地区几乎家喻户晓,产品供不应求,最高批发价曾达到每市斤1.8元。当地流传这样一种说法:如果谁家放有萝岗甜橙,客人一进门,便可闻到橙香和桂花香。
  萝岗甜橙的种植技术易于掌握,生产成本低、产量高,保鲜期长,适合规模化推广种植。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由于受市场利益的驱动,原萝岗镇各村、社开始大规模推广种植萝岗甜橙,高峰时达到18000多亩,年产量达到60多万担(即3万多吨)———其中原萝岗村大朗社连续5年平均亩产过万斤,连续20年成为当地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令当地农民生活富足甚至率先致富。
  萝岗甜橙产地范围为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萝岗街道、永和街道、联和街道、九龙镇4个街道、乡镇现辖行政区域。